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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遴选】2021广安市市直机关遴选17名公务员公告

小编:  来源:  日期:2021-08-3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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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1年度广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

  二、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广安市内各县(市、区)、园区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下同)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市级机关设在广安市内各县(市、区)、园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一)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所属事业单位,省区市直属或省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中央、省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1年9月;学历学位取得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9月1日;四川省行政执法证应于面试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可能形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中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在各遴选单位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9月13日(工作时间内)。报考者持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免冠1寸证件照2张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公务员登记表、任职文件、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到指定地点(附件3)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遴选职位。

  各遴选单位负责对照遴选公告和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资格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遴选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根据岗位和专业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测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1年9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于2021年9月22日至9月24日(工作时间内)到各遴选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如未按规定领取笔试准考证则视为放弃。考生于笔试当天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各遴选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与遴选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遴选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报考综合执法岗位的考生应于面试前向各遴选单位提供四川省行政执法证。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各遴选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由各遴选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四)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遴选单位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一般为2:1,对于遴选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各遴选单位结合人选情况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下一环节。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听取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全面核实有关情况(如公务员登记表、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各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等额确定拟体检人员。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

  (五)体检

  体检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各遴选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

  (七)顶岗试用

  体检合格方可确定为顶岗试用人员,进入各遴选单位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试用期满后,由各遴选单位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人员。

  (八)公示和调动

  各遴选单位对拟调人员可在本单位网站和拟调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遴选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举报和申诉。

  监督举报电话:0826-2331722

  五、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各遴选单位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826-2678966

  附件:

  1.2021年度广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docx

  2.2021年度广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x

  3.2021年度广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docx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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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四川广安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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