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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遴选】2021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遴选公务员职位面试公告由遴选公选考试网整理发布,欢迎关注遴选公选考试官方微信(公众号:lxgwyks),微信回复"资料"免费下载遴选考试笔试、面试备考资料。
根据陕西省2021年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1年10月24日(星期日)上午
面试开始时间8:30。
二、面试地点
陕西省法官法警教育培训中心(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12号,西安交通大学南门斜对面)。
三、面试对象
参加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专业测试且考试合格人员。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当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证件和证明不全者,或提供虚假证件者,取消面试资格。
2.参加面试的考生于面试当日上午7:40分在陕西省法官法警培训中心大门口外集中报到,查验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当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由工作人员统一带入面试候考室进行资格确认并抽签。8:00封闭考区,组织考生抽签。抽签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抽签现场,按缺考处理。
2.请考生认真阅读面试考生须知。
3.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面试期间除现场答题外,全程佩戴蓝色医用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疫有关工作。
五、公布成绩和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面试结束后3日内,将在陕西法院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职位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以及进入差额考察人员情况。
六、部门职位面试合格分数线
对于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人数少于等于规定进入考察人数的职位,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有2人及以上参加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末位的考生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
面试合格线:“本考场(由同一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试题的考场)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人数多于规定进入考察人数的职位中,进入考察考生的最低面试分数线”。
附件:面试考生须知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21日
附:
面试考生须知
1.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服从管理。
2.考生到考点报到时应佩戴普通医用口罩,须持有面试当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示本人健康码“绿码”,按要求测量体温且体温正常(不超过37.3℃)方可进入候考室。
3.考生应自觉关闭全部通讯工具,交由工作人员集中统一保管。对面试封闭区域内使用通讯工具的考生,按考试违纪有关规定处理。
4.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生按抽签号确定的面试次序入场面试。考生阅读完签号背面注意事项后,填写“我已阅知”,并在抽签号上填写自己的准考证号、报名序号。考生不得私自交换签号。
5.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在候考室指定区域候考,不在候考室内随意调换座位。
6.考生准备进入面试考场前,除本人抽签号外,其余证件和物品交由引导人员放置在面试考场外指定位置,不得带入面试考场。
6.考生面试时由引导员按面试次序引入考场,进入考场后在指定位置就座,自觉配合主考官进行面试。在主考官宣布面试开始之前,若向考官言语致意,用语统一为“各位考官上午好”,不得另其他用语。考生在面试中不得介绍个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不得佩戴警号以及其它有可识别特征的饰物。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得将题本、草稿纸、笔带离考场。
7.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结束后,考生在考场外等候公布成绩。待主考官宣布面试成绩后,考生应将抽签号交给计时员,并签字确认本人面试成绩。
8.考生应自觉保守试题秘密,不得在考区大声喧哗、谈论考试内容。考生确认面试成绩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在面试考场外领取手机后,按指定路线立即离开考区后方能开启手机,不得向他人传递面试信息或扩散面试试题内容。
9.对违反面试纪律者,将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通报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
10.面试结束后3日内,将在陕西法院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职位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以及进入差额考察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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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陕西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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